星期四, 三月 18, 2010

187. 大人万岁!

煮饭婆有福气了! 
不会煮饭的丈夫有难了!
你看,法官都这么明理,叫丈夫:“你自己煮!”
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只有你不明就里?
别急,请继续看看这3个人怎么说吧! 

张先生说:“妻子婚后只跟我同居七天,而且只准备一锅緑豆稀饭或白饭给我吃,分明是恶意遗弃我,我要诉请离婚。”

法 官说:“张先生,法律未规定妻子一定要准备三餐给丈夫吃,而且你可自行料理三餐。”

张先生辩说:“我们夫妻1996年1月结婚,婚后住在妻子的养父母家里,因养父母反对我们的婚姻,所以夫妻只同居一周,我便搬出去自己住,妻子则以要照顾养父母为由,不和我同住。 妻子每周只准备一锅緑豆稀饭或是白饭、泡面给我当作三餐食用。妻子的养父母先前都由外劳照顾,不必妻子亲自照料,妻子的行为已构成恶意遗弃。”

张妻怎么说?

“养父去年一月因病住院治疗,养母去年三月,因心脏衰竭住院诊治,我经济能力欠佳,无力再雇看护照顾养父母,我为善尽子女的责任而亲自照顾,奔波于医院及养父母住处。但我并未因此而懈怠为人妻的责任,每天都为丈夫备妥饭菜才出门照顾双亲,并随时与丈夫联络,实有不得已苦衷呀!”

法官总结:“妻子有履行同居义务,但为丈夫张罗三餐,并非法定义务之一,而且张先生并非无法自理日常生活,应可自行料理三餐,妻子是否煮饭给你吃,与恶意遗弃无关。”

结果法官不批准离婚,还叫他自己煮!^_^
(此案发生于台湾)
法官大人万岁万岁万万岁!

以后可有好借口不煮了(至少不必餐餐煮,有时可以出外吃)。。。
谢谢法官大人!你是英明的 ;不煮饭与恶意遗弃无关非离婚的理由。
你又怎么说?

PS
你会煮吧?
要离婚的理由很多,重点不在于煮吧?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?

39 条评论:

  1. 大不了打包啰!离婚有千奇百怪的理由,比如睡觉打呼噜太大声,也会构成离婚!呵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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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担心。
    家里的煮饭婆吃不惯外面的,一定要自己下厨煮才吃得下。
    我猜法官的老婆不煮给他吃,他嫉妒其他人的老婆。
    如果法官是女的,就是偏帮性别啦。
    像某位污桶部长所言:“非回教徒不该审理阿拉案件。”
    呵呵!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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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普普今天抢到头香啦。。。哦,你认为是借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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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山城客,第一次晚上见呢。。。刚刚停电,以为不能上网了;头又抽痛,希望不是坏。。。

    ~~家里的煮饭婆吃不惯外面的,一定要自己下厨煮才吃得下~~

    你有福气,选对了嫂子。。。^_^

    ~法官的老婆不煮给他吃,他嫉妒其他人的老婆~

    哈哈,亏你想得到。。。这是人类的弱点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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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不怕不怕!我现在自己开始学煮菜了!
    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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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我这个煮饭婆很好命的,老公常常都会下厨煮给我们吃。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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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幸运小子,将来你的另一半也是像你一样幸运。。。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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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彭钊,

    你是说老公前世无修吗?哈哈,有可能呀,所以只好jiat ka ki liao。。。

    (你是福建人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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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诗艳,哈哈,我的也不错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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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俳优一定是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,鞋来伸脚。。。之辈吧?

    ~~~~~闪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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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昨晚公司开会,所以就晚了点走。
    不是人性的弱点吧?
    妳知道吗?我把妳这篇和妳的上一篇比一比,就这样比出个“因果关系”来了。
    难怪一些人宁愿娶不是人的老婆,也好过娶人啊????
    我……也得重新考虑是不是该娶个不是人的老婆咯!
    呵呵!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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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什么?山城客也要娶个“不是人”的老婆?OMG!
    只为了不煮饭给你吃就这样做,嘿嘿,后果很。。。的,千万万万要百思而后行呀。。。

    晕。。。。







    最后劝告:
    老婆不煮,可以请kakak煮呀,为什么这么大“牺牲”? :-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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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煮,我想人人都会,好不好吃是另一回事!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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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呵呵!
    最后忠告,希望这篇不好影响别人夫妻的恩爱。
    关于谁该来煮饭的问题,还要看相爱的两人的迁就程度。
    婚姻生活是互有牺牲的,不是说谁该为谁做事,谁不该为谁做事。大家的共同责任就是维持好一个家庭生活。
    能走到金婚阶段的夫妻,都是懂得牺牲的道理的那对。
    婚前有个协议最好吧,省得以后把谁该煮饭的家事都闹上法庭去,成了家丑啊。
    清官难断家务事,法官也没有赋予管这些事的权利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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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山城客,你上班可以上网啊?^_^
    也好,过了今天,周末就不上网了。。。

    你说得对,teori很好,可是实践起来就得看当事人了。。。

    时代不同,现在有很多双薪家庭应都是如此分担厨房的事,呵呵。。。

    可还是有大男人十指不沾阳春水,非要小女人煮煮煮。。。如果小女人是家庭主妇就无可厚非,如果是一样赚钱养家的就另当别论了。。。

    所以大家还是分工合作得好---夫妻同心,菜肴变“甜心”,多吃几口,其乐融融也。。。

    山城大兄,别犹豫了,赶快。。。

    收到吧?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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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老师看来还是不太明白我说什么呢?
    我不是说男人不可以煮饭给家里吃,我说的是夫妻要配合。
    比如家里做丈夫的会煮饭,妻子不会,丈夫也可以煮。
    如果妻子会煮,丈夫不会,就妻子煮,不要说谁该煮给谁吃。
    如果大家都不会煮,就共同到外面吃,不要说为了谁该做什么,谁不该做什么,就闹上法庭去。
    如果说我不会煮饭,就要学煮,请问:我会修理家里的电器、会通下水管、会修理车、会爬高爬低,不会这些的老婆是不是通通都要学会?
    你说男女平等嘛。
    我说是各司所长,不然结合后还是为了私利,又有何意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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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山城客,对的,互相配合。。。

    可煮饭菜是每天、日常的事,但爬高爬低不是每天都有,而且太太也可以帮扶楼梯帮拿家伙的呀。。。不是吗?

    如果太太忙不过来,老公还翘起二郎腿看报纸看电视而不帮手(其实可以帮忙洗、切、捧、试味儿等),那长久下来,太太会怎么想?

    有位旧同事说:“男人就该去咖啡店坐坐,不然不像男人。”

    我可不这么认为,但是人各有志,成长家庭背景环境教育宗教等都会影响思想,所以凡事都不能一概而论,也不能强制性设定规则。。。

    最终还是以爱为出发点,以和为贵,互相协调,互相迁就,互相体谅,互相配合。。。才能共度一生。。。你说呢?

    (哇,好像在法庭里辩驳呢,呵呵呵,交换意见,不必兵戎相见,剑拔弩张吧?^_^)

   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意见而已。。。

    (呵呵,其实只要夫妻双方高兴就好,都不关别人的事,我们多事八八而已。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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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我指的是双薪家庭,山城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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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. (呵呵,其实只要夫妻双方高兴就好,都不关别人的事,我们多事八八而已。。。)
    最后这句才是重点,古语说,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,人家夫妻爱怎样,的确是他们两口子的事,我们外人根本不可以做主宰。
    如果那个家庭里,老婆在厨房忙得团团转,丈夫却在看报纸,摇摇脚,但是,他的老婆没有一点怨言,我们去瞪什么样眼?说不定他老婆就是喜欢这样服侍丈夫,并不会觉得什么帮不帮手呢?
    我也见过不准丈夫到厨房帮忙的,因为她丈夫不会,太太怕他越帮越忙,他太太也从来没有抱怨说丈夫应该学煮饭,仍然一个人煮全家的饭,都走过几十春秋了。
    现在的人婚姻不长命,就是不愿牺牲,非要一毫一锂计较清楚不可,哪有什么感情的建立可言?
    我觉得,不能以煽动式来说不煮饭是理所当然的,各家的事有各家的处理方式,公婆两人的家庭分工协议,我们外人又知道人家多少呢?
    你这篇一开头的标题就打出“大人万岁!”
    然后末端又写:
    PS
    你会煮吧?
    唱反调的一定是不会煮,嘿嘿。。。
    这样就等于对这事有意见,想给这篇文章评论者先堵了门:
    因为妳讲明不可唱反调呢。
    所以,妳的立场明显是站在偏帮女方那边的,对吧?
    这也没有错啦,妳是女人嘛,情绪本就如此。
    所以我不认同也不奇怪,因为我不是女人嘛。
    不过,我还是看道理的。
    不好意思啊,仙蒂,得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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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. 山城客说得有理。。。

    其实那段话是带着戏谑的语气,可能你误会了。。。

    刚刚我在想是不是要把它改了呢?会不会引起误解呢?看了你的留言,确定会的,呵呵,谢谢提醒,我把它修改掉吧。。。免得误导网友,罪过罪过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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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1. 老婆不煮,我煮咯。哈哈!!谁叫我疼她。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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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2. 等下先,这个case是马来西亚没有的哦?
    我猜想不是。

    马来西亚,回教徒男性好像只要对发妻提过3次/4次的口头离婚要求,就可以正式休妻了。

    非回教徒,离婚,老婆可以claim你一半家产...我老婆常常如此提醒,你敢坏就要你一半身家,哇,好可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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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3. 原来昨晚开男女煮饭辨论会开到今日啊?甘热闹我都吾知道添!
    记得以前看过一套‘训练猪仔赶羊戏’,老太婆离家一星期去和老友相聚,煮好一合一合食物放冰箱,还写着Monday, Tuesday------,好让老头子拿来热一热就可开餐了。现在我出外旅行也如法泡制,煮两三样放冰箱,老头子自己煲饭,把菜热一热就行咯。天天吃打包杂饭,就怕他吃得不健康,无法度liao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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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4. 西山,这是台湾的case。

    马来西亚离婚,女生可得一半身家?我不知耶。。。要请教律师了。。。

    回教徒离婚率也蛮高的。。。记得有个case,丈夫向妻子发3/4次手机短讯说要休了她,后来不知怎样收场。。。

    哈哈,原来你是怕老婆分薄你的身家才不敢“坏”,嘿嘿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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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5. ninie,就是咯,男女煮饭辨论会火热开场,公有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越说越。。。

    那个法官英明,不给那个丈夫借故休妻。。。1996年结婚,至今才十多年,就。。。唉,相处可是大学问呢。。。

    ‘训练猪仔赶羊戏’?哈哈。。。这么夸张?

    你也如法泡制?天天吃打包杂饭,就怕他吃得不健康。。。那为何不带他一起去呢?妇唱夫随,多好!不然你都不能去很多天。。。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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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6. 我们家没有这些问题,谁可以做得好就谁做,没什么好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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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7. 名师,小家庭通常没有这种”谁煮饭“的问题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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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8. 花言巧语,当然,我不得空时他就下手。如果不会煮的菜就买、洗、切,准备好给我煮。。。因为我可以不吃,但他是饭桶,很快肚子饿,不吃不行。:)

    你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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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9. 依小女子愚见,不是煮不煮的问题,而是厌倦这样的生活方式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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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0. August早。
    有可能。既然厌倦,是时候两个人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。。。
    讳疾忌医,只有使问题更加复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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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1. 我的也会煮,但是他很少有机会下手,因为我吃不习惯,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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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2. 原来华言巧语是choosy的人。。。呵呵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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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多少个十年?
过眼云烟随风去。
有缘千里来相会,
雪泥鸿爪留下来。

祝您:
打开心窗见彩虹,
南北西东路路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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